锡澄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塘头桥至顾桐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XC-JA标段
项目起点为规划顾桐公路,向南终于无锡界(塘头桥),与凤翔快速路对接,全长约
本次招标项目为锡澄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塘头桥至顾桐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XC-JA标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如下:
XC-JA标段招标范围为:锡澄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塘头桥至顾桐路)全线范围内的标志、标线、防落网、护栏、轮廓标、防撞垫、防撞桶、道口标柱、警示桩、临时隔离墩、隔离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和缺陷修复,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中的公路工程项目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和资质完全一致;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城市道路(设计速度要求不小于80km/小时)或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
a.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能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城市道路(设计速度要求不小于80km/小时)或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b、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城市道路(设计速度要求不小于80km/小时)或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即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形式,投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已上传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料下载处。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买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6.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利用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买卖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测考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7.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利用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上发布。
10.1申请人如果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预约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成功建立信用档案,否则就没办法进行网上预约。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联系方式,具体事宜也可咨询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线《投标报表》的信息来源于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内容,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尽快完成信息备案或更新工作。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有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可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核检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10.3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能够正常的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10.4若本标段预约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该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0.5本项目开标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单位无需至开标现场,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即可。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10.6凡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或加盖单位章的,均应采取对应的电子签章代替。
10.7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制,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得出现透露投标人信息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含企业名的文字或图片或电子签章等)。若评标委员会认定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上面讲述的情况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分时施工组织设计评审项得0分。
10.8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文通招标投标交易买卖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补遗书件,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9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以电子邮件形式或在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联系方式见本公告“9.联系方式”)提交文字异议,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凡超出上述法律、法规规定期限提出的异议,招标人均不受理。
10.10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预约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解密截止时间见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址:)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