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宁乡:铁腕治“安”精准执法显成效
日前,从湖南省宁乡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今年来,该市严格执行《宁乡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八项措施》相关规定,采取精准执法方式,重点对划为D类的公司进行执法,实施一案双查,顶格处罚。截至目前,已实行“一案双罚”3起,查处2起非法销售危险化学品(柴油)案件。对一年内超限运输3次的车辆实行立案处罚5次,吊销车辆营运证2台,停业整顿3家……广大群众安全生产意识显著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今年,宁乡市应急管理局深入推动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经营活动。
宁乡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监管科执法人员对监管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范婷 摄)
在5月《宁乡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八项措施》出台后,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扩大)会第一时间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召开系统安全生产八项措施专题培训动员部署会,分行业领域对全市农产品加工公司、星级休闲农庄、养殖场等300余家企业负责人做全面培训。对653家涉农生产经营单位做了初步分级分类,其中“A”类型52家,“B”类型471家,“C”类型108家,“D”类型22家。出台《宁乡市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评为C/D类的企业在未整改达到A/B类前,不得申报农业相关项目。
10月7日,宁乡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夏铎铺镇某公司生产车间1处配电箱在使用时有触电危险,但配电箱上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当日,经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公司立案调查。综合考量违法性质、清洁、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作出罚款3100块钱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不是目的,为的是更好地促使企业主动落实好主体责任,从本质上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上的水准。”据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说。今年来,宁乡市农业农村系统共消除安全隐患1233处,较好地提升安全监管水平。该局按照长沙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提质验收标准和程序,对所有提质改造公司进行初验,全部合格。
今年2月6日,宁乡市应急管理局在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某新材料企业存在“未依规定对循环水池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台账,未依规定对循环水池的捞渣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油漆、固化剂、稀释剂储存仓库开关、灯具、通风风扇不防爆……”等5个方面安全保障缺失或缺位,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第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该企业发出“一案双罚”通知单一份。
受到双重处罚,企业负责这个的人说,“认罚。这次对企业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一案双罚’,逐渐增强了全公司特别是安全管理人员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给企业警醒,以后我们肯定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在安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运行。”
“安全的主体是人,只有把利害关系严格落实到人,才能从根源上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宁乡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下一步,将继续对标“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全面强化落实。(熊胜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