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 全市建筑工程完工后必须镶嵌永久标识牌
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局了解到,自本月起,全市建筑工程完工后必须在每栋建筑物的显著位置镶嵌永久性竣工标识牌,否则建筑设计企业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市城建局对竣工工程标识牌的有关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制作与设置竣工工程标识牌的责任单位是工程的建筑设计企业,竣工工程标识牌应设置在工程的主立面(正面)或过往行人都能看到的醒目处,并确保永久牢固。
竣工工程标识牌的详细的细节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均全称)和项目主要负责人姓名,以及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等。其中,建设、勘察、设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均为项目负责人,实施工程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总监理工程师。
标识牌宜选用与竣工工程立面色饰和谐的花岗岩材料,对于金属结构的工程可选用金属,标识牌长为800毫米,高为600毫米。自本月起,尚未办理工程完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工程建设项目,均须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