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宅和城乡建造局修订建造工程消防检验存案服务指南
为进一步优化就事流程,便利事项查询申报,市住宅城乡建造局依据《建造工程消防规划检查检验处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建造工程消防规划检查检验作业细则和建造工程消防规划检查、消防检验、存案和检查文书款式的告诉》(建科规〔2020〕5号)、《关于标准消防检验(存案)申报资料的告诉》(青建管字〔2020〕14号)等文件要求,对建造工程消防检验存案服务指南进行了细化完善,厚实做好消防检验存案作业。
修订后的服务指南最重要的包含:1.处理要素。包含事项称号、施行组织、请求主体、受理地址联系方式、处理依据、请求条件、请求资料目录、处理时限、咨询服务、施行规模等;2.处理流程。包含请求、受理处理进程查询、获取批阅决定书等方面。3.救助途径。包含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4.表单填写。供给了相关资料演示文本,包含特别建造工程消防检验申报表、建造工程消防检验存案表、建造工程消防检验存案检查复查请求表、建造工程竣工检验报告、建造工程竣工检验消防查验一览表等,一起对资料模板填写要求做了具体阐明。
市住宅城乡建造局将依据法令和法规相关联的内容的修正变化及实践在做的作业要求,对服务指南予以实时更新,请各方及时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