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箱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被处分
本报讯(记者解丽)近来,北京市曝光第十三批全市大排查大整治典型事例三起。三起事例中有两起触及未在有较大危险的配电箱上设置显着的安全警示标志等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有关部分在通报这三起事例的一起,也给出了相应的安全提示。
6月27日,延庆区应急管理局对北京卫亿文明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全方位查看时,发现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的配电箱上设置显着的安全警示标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相关规则,延庆区应急管理局责令北京卫亿文明发展有限公司立马中止作业,并给予0.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分。
6月15日,延庆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八达岭豪杰居酒店有限公司进行全方位查看时,发现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的配电箱上设置显着的安全警示标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相关规则,延庆区应急管理局责令北京八达岭豪杰居酒店有限公司立马中止作业,并给予0.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分。
5月5日,昌平区应急管理局对北京红程伟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全方位查看时,发现该单位违反规则撤除两台破碎机传动轮防护罩。根据《北京市出产经营单位安全出产主体职责规则》相关规则,昌平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北京红程伟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1.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分。
相关部分给出安全提示:出产经营单位要树立健全安全出产职责制,履行安全出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安全出产教育和训练方案,树立安全危险分级管控和危险排查管理两层防备作业机制,催促、查看安全出产作业,消除出产安全事故危险,进步安全出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