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溺亡家长索赔180万 村委会称池边有警示不该担责
上星期房山法院刚宣判一同3名儿童淹死水沟案,今天上午,又有一同2名小学生溺亡蓄水池的案子在该院城关法庭开审。
5个孩子都是意外溺亡。据记者了解,在溺亡事端中,五成以上为儿童,儿童溺亡已居溺亡事端之首。
上午9时,家住房山城关某村的霍先生与妻子刘女士走进法庭,死后是他们的朋友常先生,两家一起失去了宝物的孩子。
看到坐在被告席上的房山城关街道办事处顾册村村民委员会的署理人,刘女士开端垂头哭泣。
原告诉称,2014年5月2日,常某配偶带儿子到霍先生家做客,两家孩子同岁,一见面很快就熟络起来。午饭后,常先生的儿子小康便与霍先生的儿子小全结伴去篮球场玩。
得到霍先生赞同后,两个孩子预备出门,出门前,他还特意叮咛两个孩子,留意过往车辆。谁知3小时往后,两个孩子怎样都联络不上了。
“电话打不通,我就赶忙出去找,结果在孩子校园邻近的一个蓄水池里看到了儿子,我赶忙给老常打电话,但孩子捞上来就没救了。”霍先生说。
作为蓄水池的办理方,涉事村委会一向不能与两家人达到补偿协议,所以被告上法院。常某和霍某家合计索赔180余万元。
“两个家庭失去了孩子,咱们也很惋惜,但咱们没差错。”今天在法庭上,被告村委会的署理人称,蓄水池是2000年建好后,用来浇地的,池子东西两边放置了两块警示牌,上面写着:制止垂钓和游水,不然后果自傲。
“咱们现已尽到奉告职责,意外产生在于原告监管不力,职责应由原告自傲。”署理人说。
被告一方出示了蓄水池的相片,“孩子对警示牌上的文字应该能了解,他们就不该到那儿玩。”
对此原告表明贰言,“虽然有警示牌,但并没有护栏将蓄水池阻隔,还建了台阶,人是很简单上到蓄水池的。且蓄水池周边还有一人多高的杂草。孩子只要12岁,蓄水池距校园就10分钟旅程,孩子不免有好奇心去玩,产生意外的可能性很大。”
“孩子淹死很奇怪,怎样两个孩子都下水了,是否有其他原因?但咱们没依据,还是以公安的定论为准。”被告随后称。
现在各地开端步入汛期,7月各中小学也将放暑假,怎么防止未成年人,特别是乡村的少年儿童相似悲惨剧再次重演,是本案发人深思的当地。
据我国卫计委计算,我国每年有5.7万人死于溺水,而儿童溺水人数占到了总数的56.04%。
据媒体揭露报导计算,2013年上半年(到6月26日),全国共产生未成年人(幼儿和中小学生)溺亡事情36起,形成104人逝世或失踪。在一些省份,儿童溺亡成为未成年人逝世的首要类型。
在这些现已报导的孩子溺亡事情中有几个特色:一是多产生在乡村地区,适当一部分是留守儿童。
二是涉事水塘、排水坑、泄洪渠等地多属无人看守状况,更无警示标志和安全阻隔带。
上一年3月9日,山西河津市僧楼镇北王堡村5论理学生在农田一蓄水池玩水时,悉数溺水身亡。
公益我国爱心联盟秘书长吴仕鹏指出,在儿童溺亡事端中,城乡差异显着,城市是17%,乡村为83%,乡村淹死儿童数量是城市的近5倍。
专家指出,孩子们放假后要尽量跟从务工爸爸妈妈进城。关于留守儿童,政府应尽量为他们供给正规的运动及游水场所,对乡村水塘的安全保护应愈加严厉。(记者 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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