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撞坏警示柱未陈述龙岩高速法律人员火速查办
东南网8月4日讯(记者 叶卢苗艺 通讯员 陈杭凯 陈雪敏)近来,龙岩高速公路行政法律支队一大队曹溪中队成功查办一同损坏高速路产逃逸案子,闯祸司机遭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7月31日上午,法律员在巡检至厦蓉(闽)高速公路龙岩收费站出口时,发现第2号车道的警示柱被压断了两根,现场未发现闯祸车辆,也未接到当事人报警电话,闯祸车辆存在形成公路损坏未陈述的嫌疑。随后,法律员当即打开查询,并将警示柱妥善放置,防止影响出口车辆通行。经过检查ETC出口车道监控发现, 31日清晨3时,小车闽F3xxxN在经过该车道时因未抬杆,随即倒车替换车道下高速,在倒车的过程中后轮碾压警示柱,未下车检查,直接脱离。
法律员当即联络了当事人,当事人蔡先生于31日下午前往曹溪中队受理大厅处理,蔡先生承认了自己损坏高速公路路产的现实,称自己着急回家,其时有意识到撞到了东西,但由于紧张,又正值清晨,便抱着侥幸心理脱离了现场,没有当即向有关部门进行报警。
在此,法律员提示广阔司乘朋友们:路上产生意外事故形成路产损坏,车停边,人撤离,当即拨打电话报警做处理,切勿抱有侥幸心理。